公司秘書
根據香港公司法例,所有香港有限公司必需委任公司秘書。該職位可由自然人或由一間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(TCSP)的公司擔任。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,則該董事不能被任命為公司的公司秘書。
公司秘書主要責任是根據公司組織結構而製作及提交周年申報表、登記及保存法定紀錄冊、安排公司會議紀錄、遞交公司成員及公司資料變更予公司註冊處。任何逾期、錯誤或遺漏製作以上的文件將會引致罰款和不必要的損失。
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服務是由富經驗的專業團隊主理,務求提供最專業的服務,服務包括:
● 出任公司秘書
● 編制和提交周年申報表
● 編制周年股東大會的文件
● 更新法定紀錄冊
● 提供公司秘書事宜的查詢及意見
本公司已持有"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(TCSP)”[牌照號碼:TC008148],在香港合法經營信託或公司秘書服務業務。

服務收費表:
服務項目 | HK$ |
編制及提交周年申報表 (NAR1)(每年) | 300 |
編制及提交更改公司名稱通知書 (NNC2)(每次) | 300 |
編制及提交股份轉讓文件(每份) | 1,000 |
編制及提交分發股份文件(每人) | 300 |
編制及提交更改公司註冊地址 (NR1) /營業地址文件(每次) | 300 |
編制及提交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(委任/停任)(ND2A)(每位) | 300 |
編制及提交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詳情通知書(ND2B)(每位) | 300 |
編制及提交公司秘書及董事辭職通知書 (ND4)(每位) | 300 |
編制及提交法團成立表格(股份有限公司) (NNC1) | 300 |
編制及提交法團成立表格(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)(NNC1G) | 300 |
編制及提交出任首任董事職位同意書 (NNC3) | 100 |
*上述收費只供參考,實際報價或會根據個別情況有所調整。 ** 上述收費不包括政府費用。 |